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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4-05-06 | 點閱數: 69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351日藝視字第1130001224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內容及報名概要如下:

()時間:113514日(星期二)9:00~16:00

()地點:本館第3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

()課程概要:透過繪本的解構、故事的創作與繪本分鏡繪製,帶領參與者創作屬於自己的手製繪本。

()報名資訊:即日至https://forms.gle/s5NrqzadoMq7W6Ji9表單報名,名額30位,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錄取名單將於活動前以電子郵件通知。

三、請貴校惠予參與人員公假登記。

四、全程參與本案之教師將核予6小時研習時數,另該場館備有飲水機,活動當日請與會人員自行攜帶環保餐具。

五、若有相關問題,請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王志立承辦人,聯絡電話:02-23110574分機236

六、檢附旨案課程簡介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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ㄒㄧㄠ ˇ ㄕㄡ ˋ ㄉㄚ ˋ ㄗㄡ ˇ
父母處罰,若是輕打就接受,若是重打則逃走,以免受傷而陷父母於不義。見小杖則受,大杖則走條。聊齋志異˙卷六˙馬介甫:小受大走,直將代孟母投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