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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0-08-06 | 點閱數: 421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7 月 29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090088705 號函、 109 年 7 月 28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090087212 號函及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109 年 7 月 23 日全教政字第 1090000091 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場次、地點及時間如附件,參與教師請至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網址 http://www4.inservice.edu.tw/)。
三、本局同意貴屬人員參加旨揭研習期間,准予公假登記,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行向本局申請。
四、檢附國教署函文、教師會函文、研習計畫及場次表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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ㄅㄨ ˋ ˇ ㄨㄟ ˊ ㄖㄢ ˊ
不認為是這樣。表示不同意。宋˙王明清˙揮塵後錄˙卷四:宣和初,徽宗有意征遼,蔡元長、鄭達夫不以為然。老殘遊記二編˙第五回:到底也沒有一個人說一句閒話,並沒有半點不以為然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