縮短修業年限之方式:學科成就測驗通過後免修該學科(學習領域)課 程、部分學科(學習領域)加速、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同時 加速、部分 學科(學習領域)跳級以及全部學科(學習領域) 跳級等 5 類。
申請日期:由學生、家長、監護人、班級導師或任課教師就學生學 習表現成績優異之科目向學校自薦或推薦,上學期於十 一月三十日前,下學期於四月三十日前,由學生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後向學校提出申請。
縮短修業年限適用學習領域:語文、數學、社會、自然科學領域 之相關學科。
鑑定內容應包括下列項目:教師之觀察紀錄、學生家長之觀察紀錄、學科(學習領域)成績紀錄、學科(學習領域)成就測驗紀錄、社會適應行為之評量、特殊表現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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