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以下簡稱本府原教中心)「桃園市 114 學年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自主揪團共學專業學習社群實施計畫」1 份,請貴校轉知族語老師並踴躍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原教中心 114 學年度計畫辦理。
二、為符應本市原住民族語教師自我增能及教學需求,本案鼓勵本市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以下簡稱專職族語老師)及原住民族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以下簡稱族語教支老師)揪團自組專業學習社群,由族語老師就同儕專業精進需求,自主規劃社群共學內容,以有效提升族語教學專業及學生學習成效,爰辦理旨揭計畫。
三、本案申請方式與補助原則說明如下(餘詳如附件):
(一)辦理時間:自核定日起至 114 年 7 月 30 日止。
(二)實施原則:
1、社群召集人:由專職族語老師擔任社群召集人自主揪團(可跨校),依社群教師專業成長需求,自行規劃課程內容並聘請講師。
2、社群成員:
(1)邀請本市族語老師(含專職族語老師及族語教支老師)共襄盛舉,滿 5 人即可成團,由社群召集人主聘學校提出申請。
(2)每位族語老師以加入一個社群為限。
3、社群運作模式:請兼顧「過程」(包含共備、研習及專業對話)與「產出」(包含公開觀課及教材研發),並朝「產出型工作坊」模式訂定明確目標。
4、社群運作時間:
(1)學期間:課餘時間、下班後及假日時間為主。
(2)寒暑假:(除學校既定之備課日外)則不限。以教師自主增能為主,參與人員准予公假,但不另行排代。
5、社群成果:成果報告 1 冊(含社群運作歷程、心得及至少 1 件教學方案設計)。
6、補助內容:共計補助 10 群,每群申請補助經費新臺幣 2 萬元整為原則,每校限申請一群,補助項目以講師費、教材教具費、膳費、雜支等。
四、申請時間及方式:
(一)申請時間:自 114 年 9 月 16 日(星期二)起至 114 年 10 月 17 日(星期五)止。
(二)由社群召集人填具申請表(附件 1)及經費概算表(附件 2),向主聘學校提出申請,再由學校協助將已核章之表件寄至本府原教中心(桃園市大溪區僑愛國民小學),地址:(33510 )桃園市大溪區介壽路 214 號收。
五、經費核銷與成果報告:
各校於本案執行完竣後,最遲於 115 年 7 月 31 日前,以公文函送本案成果報告(附件 3 )、獎勵名冊(附件 4 )、經費收支結算表(附件 5 )、結餘款支票(支票抬頭:桃園市大溪區僑愛國民小學)及原始憑證,並將成果報告電子檔寄至( yonze1228@caes.tyc.edu.tw ),以辦理結案。
六、本案有功人員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 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等規定,於計畫辦理完竣後,認真盡職,達成目標之社群召集人核給嘉獎 1 次,參與社群成員核給獎狀 1 紙;計畫結束後, 請各校依相 關規定辦理教職員敘獎。
七、請有意願申辦之學校於 114 年 10 月 17 日(星期五)前將已核章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免備文)寄(送)至本中心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