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函 |
地址: 33001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新棟 13 樓 承辦人:科員 王菀貞 電話:(03)3322101 分機 7355 電子信箱: 10041011@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僑愛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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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1 年 11 月 7 日 |
發文字號: | 桃人給字第 1110006168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111683549-b_prin ( 376736800A_1110006168_ATTACH1.pdf ) |
主旨: | 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下稱基管會)函以,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提撥費率自民國 112 年 1 月 1 起調整為 15%一案,屆時請配合依修正後之繳費標準繳納基金費用,請查照。 |
說明: | 依基管會 111 年 11 月 7 日台管業一字第 111168354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
垂 | ㄔㄨㄟ | ˊ | 手 | ㄕㄡ | ˇ | 過 | ㄍㄨㄛ | ˋ | 膝 | ㄒ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