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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0-04-21 | 點閱數: 264

主旨:為各校所屬教師倘有意申請於 109 學年度轉任校內其他教育階段或任教類科者,請於 109 年 4 月 27 日前專案報局,請查照。
說明:
一、貴校教師倘於 109 學年度擬轉任校內其他教育階段或任教類科(如普通班教師轉任特教班教師或特教班教師轉任普通
       班教師)者,請於 109 年 4 月 27 日(星期一)前專案報局並備妥教師評審委員會會議紀錄(請敘明 108 及 109 學年度之普
       通班或特教班班級數、教師員額編制數、正式教師數及實缺數等)、教師欲轉任教育階段或任教類科之合格教師證
       相關資料,逾期概不受理。
二、有關本市教師轉任其他類別教師之實際任教年限規範一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4 月 23 日臺教國署人
       字第 1040046627 號函示規定辦理,由學校經整體考量後自行審酌是否同意由同校教師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後轉
       任。惟倘本案申請教師如轉任各類教師前應有服務年限或公費合格教師者,各校應先行確認已無服務義務限制後再
       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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ㄑㄩㄥ ˊ ㄐㄧ ˊ ㄧㄠ ˋ ㄇㄧㄠ ˋ
形容音樂十分精妙、悅耳。漢˙荀悅˙前漢紀˙卷二十三˙元帝紀下:自度聲曲,分別節度,窮極要妙。亦作窮妙其巧、窮極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