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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4-06-05 | 點閱數: 92
「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如:
(一) 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除有本規範第 4 點但書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
(二) 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飲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 7 點第 1 項但書各款情形外,不得參加,且於例外因公務禮儀、民俗節慶公開舉辦之活動等情形,應依第 10 點規定,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後始得參加。
(三) 涉及請託關說事項,應落實本規範第 11 點規定,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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ㄏㄨ ˊ ㄇㄧㄥ ˊ ˊ ㄕㄨ   
秦朝末年,陳勝、吳廣欲壯大反秦聲勢,鼓動眾人起事,乃丹書帛上:陳勝王,置魚腹中,再令人買而剖食,得丹書;又令人夜篝火,狐鳴呼曰:大楚興,陳勝王。典出史記˙卷四十八˙陳涉世家。後用以比喻起事者欲鼓動群眾所使用的手段。如:野心家往往藉著怪力亂神的說法、狐鳴魚書的騙局,煽動純潔而無知的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