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僑愛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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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4 年 4 月 16 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 1140033628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轉知欲申請 114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至雲林縣山峰華德福教育實驗國民小學服務應知悉事項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雲林縣政府 114 年 4 月 11 日府教學二字第 1140524461 號函辦理。 |
二、 | 該校辦理華德福教育實驗,課程安排規劃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教師須認同華德福教育理念,具備人智學理念之華德福教育及教師職能。介聘至該校之教師須在 5 年之內自費完成 3 年之華德福師訓,藉以達成所有教材均須由教師自行編纂之目標。 |
三、 | 每年培訓費用約新臺幣 3 萬元至 4 萬 5,000 元,現有華德福師資培訓機構有宜蘭人智學教育基金會、新竹清華大學華德福教育中心等。 |
四、 | 請協助轉知欲介聘至該校之教師,審慎選填志願。 |
功 | ㄍㄨㄥ | 虧 | ㄎㄨㄟ | 一 | ㄧ | 簣 | ㄎㄨㄟ | 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