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 109 學年度第二學期期末校務會議訂於 110 年 6 月 23 日(三)下午 13:30 分召開,如有相關校內辦法、組織、規章等須經校務會議討論通過者。請提案單位填妥提案單後,連同提案內容於 110 年 6 月 18 日(五)下班前 mail 至教務主任信箱 chsk@caes.tyc.edu.tw 或紙本方式送至教務處,提案單如附件。
提案討論規定如下:
※有關校務重大事項之議案,除校長交議事項外,應依下列方式之一提出:
( 一)學校相關一級單位提案。
( 二)家長會或教師會提案,並應檢附其會議紀錄。
( 三)校務會議成員經全體成員四分之一以上連署後提案。
前項提案,於定期會議應在開會之七日前向學校提出。
貪 | ㄊㄢ | 心 | ㄒㄧㄣ | 不 | ㄅㄨ | ˋ | 足 | ㄗㄨ | 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