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市 110 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及師生鄉土歌謠比賽第一次籌備會議紀錄辦理。 |
二、 | 為培養教師與學生學習鄉土歌謠及母語之興趣,推展鄉土歌謠教學及落實母語音樂教育,旨揭競賽重要事項摘錄如下: |
(一) | 比賽類別:閩南語系類、客家語系類、原住民語系類、東南亞語系類(含越南、印尼、泰國、緬甸、馬來西亞、新加坡、菲律賓與柬埔寨之非以英語演唱歌曲)。 |
(二) | 比賽日期: 110 年 11 月 12 日、 13 日、 14 日(星期五、六、日)。 |
(三) | 比賽地點:桃園市客家文化館(地址: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 500 號)。 |
(四)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0 年 9 月 17 日(星期五)17 時止(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
(五) | 報名方式:一律網路報名( http://163.30.153.4/Index/index.asp) 後將正式報名表列印核章,以限時掛號郵寄至中興國中輔導室,始完成報名作業(信封上請註明「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報名」字樣)。 |
(六) | 出場序及指定曲抽籤: 110 年 10 月 6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於桃園市平鎮區忠貞國民小學辦理。 |
(七) | 團體賽領隊會議: 110 年 11 月 3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於客家文化館視聽簡報室舉行。 |
三、 | 110 學年度實施要點修正如下: |
(一) | 連續兩年(106 及 107 學年度)均獲得全國賽同類組特優者,得逕行參加決賽,惟自選曲如已連續兩年獲得特優,應另擇自選曲參賽(本市計畫第 3 頁)。 |
(二) | 參賽單位團體之報到時間上午場次為 9:00 至 9:30 ,下午場次為 12:30 至 13:00(本市計畫第 5 頁)。 |
四、 | 本案事涉學生重要權益,旨揭實施計畫請貴校務必確實轉知所屬學生及家長,並公告於學校網站之最新消息。 |
五、 | 本案將視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規定滾動式修正辦理,相關資訊及防疫措施將同步於上開資訊網公告或另案函知。 |
六、 | 旨揭比賽實施計畫可至本市師生鄉土歌謠比賽網站下載。( http://163.30.153.4/Index/index.as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