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仁好:
本校 110學年度第二學期期初校務會議訂於 111 年 2 月 16 日(三)下午 13:10 分召開,如有相關校內辦法、組織、規章等須經校務會議討論通過者。請提案單位填妥提案單後,連同提案內容於 111 年 2 月 14 日(一)下班前 mail 給教務主任或紙本方式送至教務處,謝謝大家!
※有關校務重大事項之議案,除校長交議事項外,應依下列方式之一提出:
(一)學校相關一級單位提案。
(二)家長會或教師會提案,並應檢附其會議紀錄。
(三)校務會議成員經全體成員四分之一以上連署後提案。
前項提案,於定期會議應在開會之七日前向學校提出。
一 | ㄧ | 網 | ㄨㄤ | ˇ | 打 | ㄉㄚ | ˇ | 盡 | ㄐㄧㄣ | 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