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文化局) 111 年 3 月 31 日桃市文閩字第 1110007587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內容摘錄如後: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1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五)截止。
(二)參賽資格:參與對象不拘,每組兩人,惟須至少一人或以上為就讀公私立國小之學生。
(三)比賽題目:自訂,題材內容具桃園在地人文、自然特色者尤佳。
(四)獎勵:冠軍獎金新臺幣(以下同) 3 萬元、亞軍獎金 2 萬元、季軍獎金 1 萬元、優選獎金各 5 千元,並頒發獎牌,鼓勵民眾對閩南文化的瞭解與興趣。
三、詳細比賽辦法等相關資訊請至文化局網站( http://culture.tycg.gov.tw/)或桃園閩南文化學堂臉書查詢;洽詢電話( 02 ) 273289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