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活動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11 月 15 日臺教國署秘字第 1080131889 號函辦理。
二、本案 109 年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推薦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109 年 1 月 15 日(星期三)止,請郵寄核章正本至本局終身學習科施玠羽小姐憑辦(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14 樓),並由本局審查後函文承辦學校國立中興高級中學進行評選事宜。
三、本案請貴校依旨揭計畫內之推薦表格、方式及程序,踴躍推薦符合資格者參與。
四、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劉建成先生,電話: 049-2332110 轉 322 。
五、旨揭計畫及表格請逕至本局網站/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網址:https://www.tyc.edu.tw/home.jsp?id=30&parentpath=0,26,28)項下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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