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客委會) 112 年 8 月 1 日客會語字第 1126700691 號函辦理。
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於 108 學年度實施,客委會為提升學生學習客語之質及量,強化各級學校客語課程廣度及深度,訂定「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實施計畫」,協助學校依學生學習需求,結合客庄生活情境,發展學生核心素養及落實學生客語學習。
三、為簡化行政流程及加速審查作業,請有意申辦之學校於 112 年 8 月 21 日(星期一)前逕至客委會客語生活學校資訊管理系統/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實施計畫專區( https://school.hakka.gov.tw/12 )填寫申請資料,並依計畫規定期限及方式提出申請。
四、檢附「客家委員會 112 學年度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實施計畫」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