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僑務委員會 112 年 11 月 17 日僑教師字第 1120203267 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自辦理以來皆以「年度制」(每年 1 月至 12 月)為辦理期程,經海內外學校承辦計畫師長反映及僑務委員會駐外人員訪視僑校蒐集意見,多數建議改採「學年制」(上學期為 9 月至隔年 1 月、下學期為 2 月至 6 月)辦理方式,爰綜合考量;明年起將調整為「學年制」辦理方式,海內外學校之參與需求調查將配合延後至 113 年 4 月進行,並於 113 年 9 月開始新學年計畫,新計畫屆時並將另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