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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4-01-31 | 點閱數: 38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客委會)113124日客會語字第1136700015號函辦理。

二、客委會為推廣客語,鼓勵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踴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及提升其公事客語服務能量,特依據客家基本法第9條規定訂定旨揭計畫。

三、旨揭計畫重點摘錄如下:

()實施對象: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中央機關所屬(轄)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含私立學校部分)、警察人員、現役軍人、約聘僱人員、技工及工友,不含臨時人員(以下簡稱軍公教警人員)。

()補助原則:

1、全國軍公教警人員凡報名客委會113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完成測驗且無缺考情形,每人補助報名費新臺幣250元。

2、已有申請其他機關同一腔調同一級別認證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已通過較高級別認證並受有補助者,不得以同一腔調較低級別認證申請。

()申請期限:各申請單位彙整所屬(轄)軍公教警人員申請資料,分二梯次向客委會提出申請:

1、第一梯次:於113930日前函送客委會者,由客委會核定後,於113年撥付補助經費。

2、第二梯次:於113101日至114131日間函送客委會者,由客委會核定後,於114年撥付補助經費。

()申請方式:

1、軍公教警人員於完成測驗後,得向任職機關(構)申請補助,並由各申請機關彙整後(詳本案實施計畫第陸點),於申請期限內函報客委會申請補助。

2、各申請單位於完成內部審查後,彙整並核算補助經費申請總額,檢具「補助經費請領清冊」及收據到客委會申請補助。至申請人檢附文件及單位審查資料,請申請單位自行檢核留存,並應配合後續相關查察作業提供。

四、請鼓勵轄下各機關(構)所屬人員報名客語能力各級別認證,以提升其客語服務量能;各級別認證舉辦日期如實施計畫附表,各梯次報名期限請逕至11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網站(https://hakkaexam.hakka.gov.tw)查詢,或電洽總試務中心免付費服務專線:0809-090-040

五、檢附客委會來函及「補助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11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實施計畫」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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ㄉㄥ    ㄈㄥ    ㄗㄠ ˋ ㄐㄧ ˊ
登上山峰到達絕頂。比喻達到極點或造詣高深精絕。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文學:佛經以為袪練神明,則聖人可致。簡文云:不知便可登峰造極不?然陶練之功,尚不可誣。通俗常言疏證˙文事˙登峰造極引意中緣劇:那裡像他的翰墨文章,樣樣登峰造極。亦作造極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