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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4-02-20 | 點閱數: 90

一、依據教育部11327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5345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陳科員(電話:(02)7736-5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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ㄆㄧ    ㄎㄤ ˋ ㄉㄠ ˇ ㄒㄩ   
亢,咽喉。批亢擣虛指打擊對方要害及防備不周的地方。史記˙卷六十五˙孫子吳起傳:夫解雜亂紛糾者不控捲,救鬥者不搏撠,批亢擣虛,形格勢禁,則自為解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