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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4-06-03 | 點閱數: 154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以下簡稱原民局)113522日桃原教字第1130006943號函辦理。

二、有關旨揭計畫甄選相關事宜如下:

()報名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113617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名額:市府1名;本市各區(不含復興區)5名:泰雅族2名、賽夏族1名、卑南族1名、太魯閣族1名。

()日期:另行通知。

()地點:另行通知。

()對象:具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含)以上或「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者,如非具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含)以上之專案錄取人員,應於到職後2年內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最遲於115年報考並於1163月通過)。

三、本案甄選簡章及相關資料請至原民局網站最新消息(http://ipb.tycg.gov.tw/)下載。

四、倘有本案相關問題,請逕洽業務承辦人(吳祖貽先生,電話:03-3322101分機6684;電子信箱:10018622@mail.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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ˊ ㄖㄣ ˊ ㄎㄡ ˇ ˊ
語本書經˙仲虺之誥:予恐來世以台為口實。指因行事、說話有差誤而給人留下話柄。如:你這麼不小心,不怕貽人口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