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桃園市 113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
二、 | 旨揭活動摘要如下: |
(一) | 活動時間: 114 年 4 月 11 日(星期五)至同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 止,共計 41 場次。(閩劇 27 場、客劇 14 場)。 |
(二) | 實施方式:甄選國內具有專業水準之劇團,實地到校演出活動。安排演出團體與學校師生互動,加強學習效果(全程以 2 節課為限,約 60 至 70 分鐘)。 |
(三) | 請有意願欣賞劇團演出之學校於 114 年 2 月 24 日(星期一)前將申請表(附件一)核章後 e-mail 至龍潭區三和國小教導處鍾主任(電子信箱: ccfengjuju@gmail.com),彙整後另函公告錄取名單。 |
(四) | 檢附相關計畫附件:附件一實施計畫(申請表)、附件二閩語劇團-弄獅、附件三客語劇團-女媧補天、附件四申請場次時間。 |
服 | ㄈㄨ | ˊ | 冕 | ㄇㄧㄢ | ˇ | 乘 | ㄔㄥ | ˊ | 軒 | ㄒㄩ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