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 114 年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內容第 1 次修正案,業已公告於本(114)年度全國語文競賽網站,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 114 年 9 月 3 日府授教終字第 1140264966 號函辦理。
二、旨揭競賽內容已完成第一階段修正,業公告於中華民國 114 年全國語文競賽網站( https://language114.eduweb.tw/ )-競賽內容-競賽題目項下,請貴校協助轉知競賽選手逕至網站下載,俾利預為準備參加本市 114 年語文競賽,修正項目包含國語朗讀(高中組)、臺灣台語朗讀、臺灣客語朗讀及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朗讀(僅包含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組)等 4 項目。
三、考量各競賽單位使用第一階段修正文稿後,因全國賽文稿須即早定案,為求決賽過程順利與減少爭議,如仍有修正建議,僅提供第二次修正建議表。
四、如有修正建議,請於 114 年 9 月 9 日(星期二)下午 5 時前將將競賽內容修正建議表 WORD 檔及核章掃描檔以電子郵件逕寄至: 181017@ms.tyc.edu.tw ,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