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 114 年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內容第 2 次修正案,業已公告於本(114)年度全國語文競賽網站,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 114 年 10 月 16 日府授教終字第 1140317812 號函辦理。
二、旨揭競賽內容已完成第 2 次修正,修正項目為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朗讀(包含泰雅語、布農語、魯凱語、賽夏語、噶瑪蘭語、賽德克語、拉阿魯哇語)等項目,業公告於中華民國 114 年全國語文競賽網站( https://language114.eduweb.tw ),請貴校協助轉知參加 114 年全國語文競賽選手逕至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