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轉知社會局之桃園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辦理「110 年志願服務在職、系統及防救災教育訓練」。
說明:
一、 依據本府 110 年 8 月 31 日府社團字第 1100215382 號函辦理。
二、 為持續推動志願服務工作、落實志工教育訓練制度、宣導服務觀念,並促使市民投入公民參與,協助政府推動社會服務,特辦理本課程。
三、 本案一律採網路報名,相關資訊請至「桃園市志願服務整合資訊平台-教育訓練專區」查詢,承辦單位「桃園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聯絡電話: 03-4262881 ,分機 31 、 32 、 22 。
四、 疫情期間,所有學員須配合相關防疫措施,額溫超過 37.5 度、耳溫超過 38 度的學員,請聯繫 1922 防疫專線並盡快就醫,當日恕不開放入內參與課程,敬請見諒。
五、 檢附簡章各 1 份,詳細內容請自行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