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舉辦學生參與之活動時,應慎選合法場地,以維護學生安全。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 112 年 4 月 12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20044295 號函辦理。 |
二、 | 有關近日某國小於「旗山芭娜娜露營區」舉辦露營活動,惟查該場地非合法之露營場地。為充分保障學生權益,請貴校於舉辦學生參與之活動時,應慎選合法場地,以維護學生安全。 |
三、 | 請學校辦理露營活動前,先至交通部觀光局露營區查詢專區(網址: https://gis.tbroc.gov.tw/TTE/legal.jsp )查詢是否為合法露營場,以確保從事露營活動安全。 |
淵 | ㄩㄢ | 魚 | ㄩ | ˊ | 叢 | ㄘㄨㄥ | ˊ | 爵 | ㄐㄩㄝ | 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