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學年度第 1 次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服務方案助理員(學前)甄選結果
三、錄取人員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於 114 年 8 月 22 日(星期五)上午 8:30 至 10 時前,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校輔導室辦理報到,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資格保留三個月,並以補足本次甄選缺額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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