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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25-11-17 | 點閱數: 37

桃園市 115 學年度國民小學未足齡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鑑定簡章 
壹、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 
二、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 
三、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 
貳、申請資格 
申請者須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 
一、設籍本市,有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以下簡稱家長)至少一人共同設籍。 
二、年滿五足歲以上未滿六足歲(民國 109 年 9 月 2 日至 110 年 9 月 1 日出生)。 
三、身心發展狀況良好,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民小學一年級兒童相當,經家長初步評估提早入學對兒童學習有助益者。 
參、簡章下載 
         為響應節能減碳,未提供紙本簡章,請至以下網頁下載: 
一、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站,網址: https://www.tyc.edu.tw/ 
二、 桃園市國民小學未足齡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鑑定報名系統 
            網址: https://earlygifted.tyc.edu.tw 
三、 同德國小學校網站,網址: https://www.tdes.ty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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