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有關本市自 115 學年度起實施「公私立國中小教科書免費」政策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 115 年 4 月 1 日桃園市政府第 561 次市政會議市長裁示事項辦理。 |
| 二、 | 考量教科書為國民教育階段之必要學習資源,為減輕家長負擔並符應義務教育免學費政策之精神,爰本市自 115 學年度起全面補助就讀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生教科書費用,以落實教育機會均等之核心價值。 |
| 三、 | 本案教科書補助範圍為部定課程(包含本土語文)之課本及習作;相關應行注意事項及補助申請表件將另案函知各校配合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