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公務人員請陪產假相關規定一案,請查照轉知。 |
說明: |
一、 | 依銓敘部 110 年 4 月 21 日部法二字第 1105343548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 1 份。 |
二、 | 查勞動部 110 年 4 月 13 日勞動條 4 字第 1100130213 號函釋略以,受僱者之配偶於境外生產,既有分娩事實,而陪伴方式多元,縱受僱者未離境,仍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以下簡稱性平法)第 15 條規定申請陪產假。茲以公務人員亦為性平法之適用對象,是如遇上開情事,亦得申請陪產假。 |
正 | ㄓㄥ | ˋ | 人 | ㄖㄣ | ˊ | 君 | ㄐㄩㄣ | 子 | ㄗ | 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