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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組長 - 學務處 | 2019-09-23 | 點閱數: 538

桃園市 108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海洋教育海洋詩比賽暨宣導活動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桃園市108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海洋教育資源中心維運計畫。

貳、目標

一、推廣海洋保育理念,提升海洋教育知能。

二、普及推廣宣導成效,落實珍愛海洋理念。

三、宣導擴及學生家長,擴大海洋宣導範疇。

四、匯集學生創作文宣,充實教育資源分享平台服務。

叁、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桃園市新屋區永安國小

肆、辦理時間:1088月至1097

伍、推廣對象:本市國中、小學生、教師及學生家長。

陸、活動辦法:

一、收件日期:108101~108115

(郵戳為憑,請郵寄至327桃園市新屋區中山西路二段1320號 永安國小教導處收)

二、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學生

(分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學生組)

三、作品規定:

()作品類型:新詩。

()題目:

1.題目自訂,惟主題須符合「海洋文化」為範圍。

2.海洋文化之範疇包括海洋歷史、海洋文學、海洋藝術、海洋民俗信仰與祭典,泛指人類與海洋有關的所有人地關係、社會文化之現象與內涵。

3.創作主題亦可參考國家教育研究院公布1079月版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議題融入手冊」。(有關摘錄議題融入手冊的「海洋教育議題學習主題與實質內涵-海洋文化」之內容,請詳見附件一)

()作品行數:

1.國小組:20行以內。

2.國中組:25行以內。

()為鼓勵學生親海、愛海、知海的海洋教育理念,故參賽者請說明海洋詩創作理念說明。(以500字為限,以及個人海洋體驗照片)。

()參賽作品一式1份,格式為直式橫書Word程式繕打,作品內容字體以「標楷體12號」為準,並以「標楷體14號」標示題目,列印於A4紙張。

()每件參賽作品均提供報名表(國小、國中請用附件二),作品內容及海洋詩創作理念說明(附件四)及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附件五,親簽)

()參賽者請於報名表確實詳載個人資料及作品相關說明。所有文件請自行留存底稿,恕不退件。未錄取作品,主辦單位無辦理退件作業。

四、評比標準:

     主題呈現30%、創意發想30%、題材架構20%、專業知能20%

五、獎勵辦法:

() 得獎獎勵:各組參加作品取前三名與佳作五名擇優獎勵,頒發獎狀1張與圖片版權費,得獎作品版權歸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所有,用於各項宣導活動。(評審可依各組報名人數,調整各組得獎作品件數)

國中小學生各組獎勵金:

第一名:3,000

第二名:2,000

第三名:1,200

  作:600

(各組得獎獎勵金統一由中心匯至各校轉發)

() 指導獎勵:(指導老師為一名,若指導多名學生同時獲獎,以擇

               最優成績獎勵)

國小學生各組與國中學生組之指導教師獎勵:

第一名:指導教師嘉獎2

第二名:指導教師嘉獎1

第三名:指導教師獎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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ㄉㄧㄥ ˇ ㄗㄨ ˊ    ˋ
比喻三方面分別對立的局勢。晉˙孫楚˙為石仲容與孫皓書:自謂三分鼎足之勢,可與泰山共相終始。三國演義˙第十一回:吾欲屯兵濮陽,以成鼎足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