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組別分為國小中、高年級組及國中組共 3 組,相關規定如下: |
(一) |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 110 年 10 月 15 日止。 |
(二) | 收件方式:以各校為單位統一報名,請各校填寫學校報名清冊 1 份,參賽學生請詳細填寫附件之報名表(含授權同意書) 1 份,連同徵選作品 1 份,由學校統一郵寄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營運管理科收。 |
相關活動資訊公告於本局官方網站「最新消息欄目」(網址:https://www.hakka.tycg.gov.tw/home.jsp?id=9&parentpath=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