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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生教組長 - 學務處 | 2021-11-30 | 點閱數: 204
主旨: 轉知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補助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辦理專業服務人員「110 年度兒童權利公約教育訓練」一案,鼓勵業務相關人員參加。
說明:  
一、 依據本府社會局 110 年 11 月 24 日桃社兒字第 1100103313 號函辦理。
二、 為提升本市公私部門兒少業務相關工作人員對《兒童權益公約》之認識,爰辦理旨案教育訓練,期待藉由課程帶入多元國際觀點與兒少權益新知識,充實兒少服務專業人員知能,亦將相關概念融入實務工作領域。
三、 有關教育訓練時間及地點如列:
(一) 初階訓練: 11 月 29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於本市勞工教育大樓 302 教室(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 650 號)。
(二) 進階訓練: 11 月 30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於本市婦女館 103 室(桃園市桃園區延平路 147 號)。
四、 本次教育訓練採線上報名方式,報名網址: https://forms.gle/1ELNXPdipRPSZ2vk9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額滿截止。
五、 本案已同步公告於本局網站-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home.jsp?id=6&parentpath=0,5)。
六、 檢送旨案教育訓練報名簡章 1 份,如有相關問題,請洽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研究專員何佳怜,聯絡電話:( 02 ) 2926-6177 分機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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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ㄐㄧㄝ ˋ ㄅㄨ ˋ ㄑㄩ ˇ
一分一毫也不苟取。語本孟子˙萬章上:非其義也,非其道也,一介不以與人,一介不以取諸人。後用以形容人的操守清廉。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一○七回:他窮到擺測字攤時,還是一介不取的;他做起官來,也就可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