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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2-01-06 | 點閱數: 115

一、旨案學科知能評量電子簡章訂於 111 年 1 月 5 日(星期三)中午 12 時起公告於教師專業能力測驗中心網站( https://tl-assessment.edu.tw/), 111 年度計辦理 3 梯次評量。第一梯次於 111 年 1 月 12 日至 21 日下午 5 時止受理網路報名, 111 年 3 月 5 日至 27 日進行評量;第二梯次於 111 年 5 月 4 日至 13 日下午 5 時止受理網路報名, 111 年 6 月 18 日至 7 月 24 日進行評量,第三梯次於 111 年 8 月 24 日至 9 月 2 日下午 5 時止受理網路報名, 111 年 10 月 15 日至 11 月 27 日進行評量。
二、報考資格分為下列五類:
(一)第一類:已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者,且為公私立國民小學編制內專任教師。
(二)第二類:已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
(三)第三類:
1、已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且完成教育實習,但尚未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者(舊制)。
2、已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且通過國民小學師資類科教師資格考試,但尚未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者(新制)。
(四)第四類:
1、尚未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之教育實習學生(舊制)。
2、已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者(新制)。
(五)第五類:刻正修習國民小學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在學師資生。
三、本評量為電腦化適性測驗,囿於試場座位限制,如報名人數超出名額,將依第一類至第五類報考資格類別順序受理。
四、本評量 111 年度暫不收取報名費用,未來將朝「使用者付費原則」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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ㄅㄟ ˋ ˋ ㄊㄡ ˊ ㄇㄧㄥ ˊ
拋棄黑暗,投向光明。比喻認清是非曲直,走向正道。元˙尚仲賢˙單鞭奪槊˙楔子:高鳥相良木而棲,賢臣擇明主而佐,背暗投明,古之常理。明˙沈采˙千金記˙第十三齣:我欲背暗投明,奈無明王。亦作棄暗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