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公所 函 |
地址: 32070 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 380 號 承辦人:秘書 陳姿佐 電話: 4271801#4357 電子信箱: 10008397@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僑愛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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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1 年 9 月 5 日 |
發文字號: | 桃市壢民字第 1110048202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四 ( 376435200A_1110048202_ATTACH1.doc 、 376435200A_1110048202_ATTACH2.pdf ) |
主旨: | 有關 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經費調整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111 年 8 月 31 日桃選一字第 1110001036 號函辦理。 |
二、 | 依據前揭來函所述,旨揭投開票所增給主任管理員新臺幣(以下同) 200 元外,主任監察員及管理員各 150 元之選舉工作費,爰各職務工作人員工作津貼如下: |
(一) | 主任管理員: 3,600 元。 |
(二) | 主任監察員: 2,950 元。 |
(三) | 管理員: 2,350 元。 |
三、 | 查本所目前投開票所公務員人力尚有不足,貴單位倘仍有員工有意願報名選務工作人員者,可填寫「桃園市中壢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並經單位主管、人事主管及機關學校首長核章後,免備文以傳真(03-4224970)或電子郵件(10008397@mail.tycg.gov.tw)逕送本所陳姿佐小姐報名。 |
四、 | 檢附 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桃園市中壢區投開票所工 作人員登記資料卡及上開選委會來函影本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