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桃園市 109年度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新桃園」閱讀教育計畫辦理。
貳、目的:
一、建置童詩作文徵稿網站,訂定獎勵激勵學童網路投稿,發表童詩與作文創作,提升學童的創作能力。
二、彙整優選作品提供教師語文教學之素材,創建多元推動閱讀教育面向。
三、運用「桃園市政府吉祥物」做為童詩作文創作與閱讀新桃園網站形象主題,擴增整體形象。
參、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肆、承辦單位:楊明國民小學
伍、徵選類別:
一、童詩創作:
(一)依據徵稿主題,以正確正體中文字創作。
(二)參選者每人每類限投 1篇作品。
(三)參選作品須未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媒體形式發表過之作品(網路發表、部落格發表不在此限),且該作品不能同時參加其他徵文活動或補助申請案。
(四)參選作品視為同意以創用 CC授權方式分享。
二、作文賞析:
(一)依據徵稿主題,以正確正體中文字創作。
(二)參選者每人每類限投 1篇作品。
(三)參選作品須未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媒體形式發表過之作品(網路發表、部落格發表不在此限),且該作品不能同時參加其他徵文活動或補助申請案。
(四)參選作品視為同意以創用 CC授權方式分享。
三、中學生作文:
(一)依據徵稿主題,以正確正體中文字創作。
(二)參選者每人每類限投 1篇作品。
(三)參選作品須未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媒體形式發表過之作品(網路發表、部落格發表不在此限),且該作品不能同時參加其他徵文活動或補助申請案。
(四)參選作品視為同意以創用 CC 授權方式分享。
陸、活動內容:上下學期各辦理一次為原則(預定於 4 月與 10 月辦理),每學期設定一主題,學生可就主題內容將自己的概念與想法透過文章寫作、童詩創作等方式呈現。
柒、參賽資格:
一、桃園市所屬國小學生(作文賞析、童詩創作)與桃園市所屬國中學生(中學生作文)。
二、每類別每人限參賽 1件作品(國小依照年段與主題投稿),不接受以共同創作方式投稿,另請學校教師統一收齊後(每年 4 月底及 10 月底,依教育局公告日期為準)將各校學生投稿資料(學生繳交電子檔案後由承辦老師轉貼文字內容至投稿網站)一併上傳。
捌、參賽方式:
一、報名方法:請逕向學校辦理報名手續(報名方式及收件期限各校依截稿日成自訂,只須於教育局收件期限前由各校承辦教師收齊統一於截稿前完成作品報名與上傳程序)。
二、徵稿時間:依教育局核定辦理日程公告徵稿主題與辦理期程,請學校教師統一將參賽作品上傳至「桃園市閱讀新桃園網站」http://read.tyc.edu.tw/ 完成投稿。
玖、參賽組別:
一、童詩創作:低年級組(小學 1~2 年級)
二、作文賞析:中年級組(小學 3~4 年級)、高年級組(小學 5~6 年級)
三、中學生作文:國中 1~3年級
拾、錄取名額及獎勵: (獎項依實際參賽作品數量給獎,經評審裁定結果得從缺)
一、童詩創作、作文賞析及中學生作文計 3項,每項給獎:
1.特優 5名:獎狀 1 張,禮券 500 元(4 組共計 20 名)
2.優選 10名:獎狀 1 張,禮券 300 元(4 組共計 40 名)
3.佳作 10名:獎狀 1 張,禮券 200 元(4 組共計 40 名)
4.參加獎 (從參賽者 4 組中抽出 20 名):禮券 100 元
5.備註:特優與優選從缺時得將獎項名額增添於次一獎項名額內。
二、以上獎項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審核後頒發以資獎勵。
拾壹、評選:組成評審委員會評選,比賽結果將於每學期中(預定每年 6 月中旬與 12 月中旬,依教育局公告日期為主)公布於網站,獎勵名單與獎狀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後,以掛號郵寄方式請各校轉頒。
拾貳、附則:徵選作品限未曾出版、發表或獲獎者,並不得抄襲、模仿、改編、翻譯自外文或頂用他人名義參賽,違者自負相關責任。獲獎之投稿作品無條件提供教育用途使用(創用 CC 授權)。
拾參、推動計畫有功人員依「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等規定,核敘有功人員 4人嘉獎各 1 次, 4 人獎狀各 1 張,以資獎勵。
拾肆、本辦法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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