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2.5.22 桃教小字第 1120047410 號函辦理。
二、錄取人員:如附件一。
三、本校停車場有限,請參與人員盡量共乘,並自備餐具、杯子,以響應環保。
四、參與研習人員請准予公(差)假登記;並覈實核發研習時數。
五、若有遺漏名單,請洽本校教導處,電話: 3297276#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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