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31
:::
轉知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3-07-05 | 點閱數: 326

一、依據國教署 112 年 6 月 21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083512 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推動 2030 雙語政策,國教署辦理 TFETP 計畫及 ELTA 計畫,透由擴大引進外籍英語教學人員,使其與本國教師進行協同教學,以提升學生英語口說能力、本國教師英語教學知能,並建置英語口說環境。
三、倘貴校學校仍有申請旨揭計畫需求,請務必並於 112 年 7 月 7 日(星期五)前依規定提報計畫;另已於前次徵件時提出申請之學校,不需重複提出申請,計畫申請說明如下:
(一)TFETP 計畫-全時外籍英語教學助理:
1、欲申請旨揭計畫學校請聯繫本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下稱本市英資中心)黃喬蔚老師(03-3552776 分機 223),進行學校申請設定;設定完成始於 TFETP 網站: https://tfetp.epa.ntnu.edu.tw/proposal/school/1/apply/applyForm 進行線上計畫申請。
2、完成計畫申請後,請貴校下載計畫正本並完成核章,於 112 年 7 月 7 日(星期五)前寄送本局國中教育科-李小姐(封面註明: OO 國中/國小_112_TFETP 全時助理計畫申請);並同步掃描計畫及經費電子檔 1 份至本市英資中心信箱 wev@mail.wcjhs.tyc.edu.tw 。
3、已於前次徵件時提出申請之學校,不得修改已提交資料。
(二)ELTA 計畫:
1、請貴校將核章計畫正本於 112 年 7 月 7 日(星期五)前寄送本局國中教育科-李小姐 (封面註明: OO 國中/國小_112ELTA 申請);並同步掃描電子檔 1 份至本市英資中心信箱 wev@mail.wcjhs.tyc.edu.tw (檔名 OO 國中/國小_112ELTA 申請)。
2、注意事項:請學校先行進行計畫申請,待國教署核定後,再行繳交經費概算表。
四、旨揭計畫申請注意事項及表件詳見本市英資中心網站: https://tycenglish.spps.tyc.edu.tw/;尚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市英資中心 03-3552776 分機 223_黃喬蔚教師或本局國中教育科李小姐(03-3322101 分機 7524)。
五、檢附 ELTA 計畫申請表件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