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 112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地方輔導群運作計畫」辦理。
二、為增進教師公開授課與觀課基本知能、發展教師專業學習社群規劃與運作、推展教師專業發展認證作業系統,開放本市國中小學校提出申請諮詢輔導,主題內容如下:
(一)公開授課:公開授課相關規準、備觀議課之規劃。
(二)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社群推展方式、社群運作與專業成長、社群成果建置與運用、社群困境之解決策略。
(三)教師專業回饋認證:教師專業回饋人才認證方式。
三、本案辦理期程為 112 年 9 月 20 日至 113 年 6 月 30 日止,申請之學校可依各校需求選擇諮詢項目,填寫「112 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到校諮詢服務座談會申請表」(如附件),「桃園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將派員到校進行諮詢輔導。
四、相關事宜請電洽本中心何老師,電話(03)3342351 分機 72 。
名 | ㄇㄧㄥ | ˊ | 不 | ㄅㄨ | ˋ | 虛 | ㄒㄩ | 傳 | ㄔㄨㄢ | 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