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僑愛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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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3 年 4 月 22 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小字第 1130034833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轉知欲申請 113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新竹縣竹北市安興國民小學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 113 年 4 月 11 日教學字第 1135012775 號函辦理。 |
二、 | 新竹縣竹北市安興國民小學 114 學年度起普通班預估因逐年減班將有超額情形,請 113 年度欲介聘至該校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倘學校因減班而有超額之情事,將依新竹縣國民小學(含公立及附設幼兒園)超額教師輔導介聘作業處理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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