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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4-06-15 | 點閱數: 52

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3531日清語研所字第1139004233號函辦理。

二、旨揭學分班計畫摘述如下: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3617日。

()招生對象: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專任教師以及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包括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開設班別:閩南語文一班。

()招生人數:閩南語文23人。

()修業年限:12年。

()上課時間:學期間之週六或週日及寒暑假之週一至週五。

()上課地點: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地址:新竹市南大路521號)或校本部(地址: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收費標準:本學分班為自費班,每學分新臺幣2,500元整。

()其他詳情請見旨揭學分班招生簡章及國立清華大學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網頁訊息(https://gitll.site.nthu.edu.tw/p/412-1137-18228.php?Lang=zh-tw)。

三、檢附旨揭學分班招生簡章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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ㄙㄨ ˋ ㄌㄧㄡ ˊ ㄘㄨㄥ ˊ ㄩㄢ ˊ
上溯河源。比喻探求本源,追根究底。如:端正社會風氣,必須溯流從源,從加強家庭倫理道德做起。亦作溯流求源、溯流徂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