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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4-07-12 | 點閱數: 48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37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2719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為協助本局轄屬國小初任閩南語文授課教師於閩南語文課程備課及提升閩南語文授課知能,以深化本土語文課程與教學能力,爰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本計畫以國民小學初任閩南語文課程之各校113學年度閩南語文授課師資為優先,請各校(含國立學校)推薦教師參加,研習計畫內容摘要如下:

()參與研習資格:

1、未具備閩南語文專長教師證,且通過閩南語語言能力中高級(B2)以上之認證考試之合格教師(含聘期3個月以上之代理教師)。

2、未曾教授閩南語文課程,但已安排於113學年度教授閩南語文課程之教師優先錄取;餘請參閱計畫說明。

()課程說明:

1、本場次課程為期3日,為2日線上課程及1日實體課程(含試教演示操作)。

2、線上課程:113911日(星期三)至912日(星期四),課程內容主要為課程概論與教學資源、教案設計與實作及多元測驗與評量。

3、實體課程:113921日(星期六),課程內容為閩南語文授課技巧、教學演示與試教。研習地點訂於臺中市中山醫學大學正心樓。

4、本場次考量研習人員於實體課程需進行分組試教演示,爰人數暫以80人為上限,後續視研習場地條件進行調整。

()報名方式:

1、學校推薦:113731日(星期三)前,將推薦名單WORD檔案及核章掃描檔各1份以電子公文函報本局,受推薦教師無須報名。

2、自行報名:自113819日起(星期一)至825日(星期日)止,視推薦教師檢核結果,倘有名額統一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開放教師自行報名,不另行公告,並依報名先後進行資格檢核依序錄取額滿為止。

四、研習資訊請詳閱計畫內容,課程相關事宜,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113 114年度提升國民小學教師閩南語文專業知能及輔導認證研習計畫辦公室」詢問,電話:04 22183958;電子信箱:sherry118@mail.ntcu.edu.tw

五、檢附旨揭實施計畫及薦派名單(空白表格)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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ㄌㄧ ˇ ㄏㄨㄞ ˋ ㄩㄝ ˋ ㄅㄥ   
典章制度、禮樂教化遭受破壞,道德規範、社會綱紀蕩然無存。漢書˙卷六˙武帝紀:蓋聞導民以禮,風之以樂。今禮壞樂崩,朕甚閔焉。唐˙白居易˙叔孫通定朝儀賦:秦吞六雄之後,漢承百代之弊,禮壞樂崩,上陵下替。亦作禮崩樂壞、禮廢樂崩、禮壞樂缺、禮樂崩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