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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4-07-12 | 點閱數: 59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62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0072688號函辦理。

二、旨案研習時間如下(餘詳如附件):

()初階研習:

1、國中場:113710日(星期三)。

2、國小場:11379日(星期二)。

()進階研習:

1、國中場:113715日(星期一)至716日(星期二)。

2、國小場:113722日(星期一)至723日(星期二)。

三、請貴校本權責核予參與教師公假登記。

四、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金融基礎教育推廣計畫小組」承辦人(林怡君,電話:02-8772-6020分機11)。

五、檢附旨案研習營規劃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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ㄊㄢ    ㄇㄧㄥ ˊ ㄊㄨ ˊ ㄌㄧ ˋ
貪求名聲,圖取私利。明˙徐元˙八義記˙第二十四齣:貪名圖利世間人,不修因果恁痴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