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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學務主任 - 學務處 | 2025-01-21 | 點閱數: 100

一、依據教育部113122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808395B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踴躍推薦「能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面,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表率作用」之學生參加「2025總統教育獎」遴選活動。

三、本案報名訊息摘要如下(詳見實施計畫)

()初審推薦時間:自11412日(星期四)起至11423日(星期一)止。(郵戳為憑)

()受理報名單位:

1、高中組:請於期限內完成網路報名(總統教育獎網站:https://pea.k12ea.gov.tw/),下載報名資料並完成核章(格式詳如附件14)、身分證明及相關佐證資料各2份,寄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地址:61357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253)辦理初審工作。(免備文,以掛號形式,信件上加註總統教育獎初審報名資料)

2、國中組及國小組:

()網路報名:於期限內完成網路報名(總統教育獎網頁https://pea.ncyu.edu.tw/線上報名)

()郵寄紙本資料:請下載報名資料(格式詳如附件14)及相關佐證資料(依序整理,以長尾固定)一式2份於收件期限前,逕寄()桃園市觀音區觀音國小戴士涵主任(32843桃園市觀音區文化路2)彙辦,聯絡電話:(03)473-2009分機610

四、本案國中組及國小組初審通過學校,請務必派員參加「複審輔導會議」,將透過系統性輔導策略,引進專家學者提供指導,會議時程另案通知。

五、為鼓勵學生正向積極好品格,並感謝輔導教師辛勞,關於受推薦學生及推薦學生參選之師長(輔導教師),核敘獎勵如下:

()受推薦學生:

1、高中職學生:各高中職推薦參選學生未通過國教署初審者,請學校核予該生嘉獎1次;通過初審學生,由本局頒贈紀念獎牌1只及獎助學金新臺幣(以下同)8,000元整,並請學校核予該生小功l次;通過複審為「總統教育獎」獲獎學生,請學校核予大功1次,本局另頒贈獎助學金12,000元整。

2、國中學生:各國中推薦參選學生未通過本市初審者,請學校核予該生嘉獎1次;通過本市初審學生,由本局頒贈紀念獎牌1只及獎助學金8,000元整,並請學校核予小功1次;通過複審為「總統教育獎」獲獎學生,請學校核予大功1次,本局另頒贈獎助學金12,000元整。

3、國小學生:對於參選學生請各校依權責從優獎勵,以為嘉勉。通過初審學生,由本局頒贈通過紀念獎牌1只及獎助學金8,000元整;通過複審為「總統教育獎」獲獎學生,本局另頒贈獎助學金12,000元整。

()輔導教師:本案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等規定,擬核敘獎勵如下:

1、高中職教師:推薦學生參加國教署初審之教師核予獎狀11名;推薦學生通過國教署初審而未獲「總統教育獎」之師長核敘嘉獎12名;輔導學生通過複審獲選為「總統教育獎」之師長核敘嘉獎23名。活動結束後,請學校將獎狀名單報局,並依相關規定辦理教職員敘獎。

2、國中小教師:推薦學生參加本市初審之師長核予獎狀11名;推薦學生通過本市初審而未獲「總統教育獎」之師長核敘嘉獎12名;輔導學生通過複審獲選為「總統教育獎」之師長核敘嘉獎23名。活動結束後,請學校將獎狀名單報局,並依相關規定辦理教職員敘獎。

六、隨函檢附旨案實施計畫、附件及本市初選審查辦法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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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欺騙他人,也欺騙自己。老殘遊記˙第十一回:挾了一肚子欺人自欺的心,去做經注,把那三教聖人的精義都注歪了!亦作自欺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