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僑愛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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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4 年 5 月 1 日 |
發文字號: | 府警人字第 1140116129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三( 376431800C_1140116129_ATTACH1.jpg ) |
主旨: | 警察人員服務證於 114 年 5 月 1 日換發,舊證同時作廢,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內政部警政署 114 年 4 月 29 日警署人字第 11400979912 號函辦理。 |
二、 | 刑警證及外事警察人員服務證另案辦理換發,將另函通知。 |
三、 | 檢送警察(機關)服務證樣本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