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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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僑愛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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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4 年 6 月 9 日 |
| 發文字號: | 府人力字第 1140137232 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 |
| 主旨: | 行政院秘書長函以,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一案,請查照。 |
| 說明: | 依行政院秘書長 114 年 5 月 19 日院臺法長字第 1140610014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 1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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