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任甄選分發至本校教師請於「明日(7/2)下午 1 點 30 分」至本校人事室報到並繳交證件
請初任教師參閱附檔《 00 新進人員應繳證件一覽表》
請依照該表中「正式教師」應檢附資料欄位備齊證件正本及影本 ( 並請詳閱每一項目的備註 )
至遲應於 114 年 7 月中旬前交齊所有證明以便核發薪資,謝謝!
注意事項:
證件應繳送正本及影本,正本驗後發還,影本請以A4尺寸複印後送繳。
未完成報到手續,或調任、再任人員未繳驗原職機關離職證明書者,應俟證件補齊完成報到手續後,再核發薪資。
學校教職員於寒暑假期間仍應依規定日期返校,教師並應參加新進教師職前講習。
為免影響台端權益,請依規定於正式報到日之前繳齊表列各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