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函轉財團法人桃園市昇貿教育事務基金會辦理優秀暨清寒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一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財團法人桃園市昇貿教育事務基金會 114 年 8 月 25 日基金會字第 1140825001 號函辦理。 |
| 二、 |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14 年 9 月 26 日止。 |
| 三、 | 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該基金會聯絡人李宜蓁;電話:(03)4160177 轉 667 。 |
| 四、 | 副本抄送財團法人桃園市昇貿教育事務基金會,有關申請人之相關資料僅限本案獎助學金申請相關事宜之用,請確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
| 五、 | 檢附該基金會原函影本及相關資料各 1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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