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生活學校補助作業要點」第 13 點規定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客家事務局) 115 年 1 月 12 日府客文字第 1150008521 號函辦理。 二、檢附「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生活學校補助作業要點」及「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生活學校補助作業要點第 13 點修正總說明」各 1 份或請至客家委員會法規系統查詢( https://law.hakka.gov.tw )。
114外師帶你讀繪本影片 Geneva老師 :繪本1 :繪本2
ink to https://www.cdc.gov.tw/Disease/SubIndex/N6XvFa1YP9CXYdB0kNSA9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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