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桃園市中壢區大崙國民小學 115 年 2 月 2 日崙小學字第 1150000652 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活動訊息摘述如下: |
| (一) | 活動日期: 115 年 3 月 7 日(星期六)。 |
| (二) | 活動地點:十一份觀光文化園區(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佳安西路 5 號)。 |
| (三) | 參加對象:本局核定在案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及其家長。 |
| (四) | 報名人數:報名人數上限以 120 人為限(錄取順序:一、 114 年未參加者優先。二、依報名先後順序。),倘未達 20 人則取消本計畫。 |
| (五) | 報名費用:參加之學生及家屬(上限 2 名)每位應繳交部分負擔新臺幣(以下同) 100 元整(其餘不足費用部分由教育局補助,超過 2 位以上之家屬請繳交全額費用 600 元整),活動當天報到時繳交。 |
| 三、 | 本案活動報名期間至 115 年 2 月 23 日(星期一)止,請至連結表單報名( https://forms.gle/U6P3EAxDNy9QKTNQ9 )。 |
| 四、 | 請學校及實驗教育團體、機構轉知 114 學年度已通過申請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家長及學生活動訊息。 |
| 五、 | 旨揭活動計畫亦可逕至本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 https://tycnee.psees.tyc.edu.tw/)下載。 |
link to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Vgt01JSK2k&t=47s
link to https://www.caes.tyc.edu.tw/uploads/tad_blocks/image/376735400D_1140310284_ATTACH2.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