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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輔導組長 - 輔導室 | 2021-03-18 | 點閱數: 236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09年 7 月 17 日桃教終字第 1090061617 號函辦理。

二、時間:110年 3 月 20 日(星期六) 9 時 00 分至 11 時 00 分。

三、地點:平南國中 3樓閱覽室。

四、講題:因應 108 新課綱讓孩子發光發亮談父母應有的作為。

五、講師:中壢家商 莊祿崇校長。

六、教師請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平南國中」報名,全程參與者核予 2小時研習時數。路徑為:「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活動查詢」→「查詢條件」點選:「主辦/協辦單位」:平南國中,報名此研習。

七、為響應環保,當日請自備環保杯具。

八、因應政府防疫措施,參與研習者請全程戴口罩,並配合學校人員量測體溫。

九、聯絡人:輔導組長許思琪老師,連絡電話: 03-4392164分機 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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