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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組長 - 教務處 | 2021-04-14 | 點閱數: 288
主旨: 函轉文化部有關圖書類政府出版品之銷售收入適用免徵營業稅之規定及相關作業方式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文化部中華民國 110 年 3 月 31 日文版字第 1103008139 號及本府 110 年 4 月 8 日府文秘字第 1100078785 號函辦理。
二、 依文化部 110 年 2 月 25 日文版字第 1102005933 號函(諒達)修正之「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第四點第三款規定,具國際標準書號(ISBN)之出版品,於申請政府出版品統一編號(GPN)時,應同時申請銷售收入免徵營業稅之認可。
三、 為簡化各單位申請免徵營業稅認可之程序,文化部已將政府出版品資訊網介接免稅申請系統,各單位申請政府出版品 GPN 編號時,將自動匯入「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圖書出版品類線上申請系統」申請免徵營業稅之許可,作業方式說明如下:
(一) 具 ISBN 及 GPN 編號之圖書,皆透過前述系統介接,由本部依 110 年 1 月 29 日與財政部會銜修正發布之「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規定辦理認可作業。
(二) 110 年 2 月 28 日以前出版,未申請 ISBN 及 GPN 編號,仍持續進行銷售之圖書,請於 110 年 5 月 31 日以前完成 ISBN 及 GPN 編號補申請作業。
(三) 110 年 3 月 1 日之後出版之圖書,應於出版日前完成 ISBN 及 GPN 編號申請,並請注意 ISBN 及 GPN 出版日期之一致性。
四、 有關圖書出版品免徵營業稅及補申請 ISBN 相關資訊,可至下列網站查詢:
(一) 文化部網站圖書出版品銷售收入免徵營業稅專區( https://www.moc.gov.tw/webarticle_121394.html
(二) 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線上申請系統( https://tax.moc.gov.tw/apply/hall.do
(三) 國家圖書館新書資訊網( http://isbn.ncl.edu.tw/NEW_ISBN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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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典查詢

ˋ ㄔㄥ ˊ    ㄐㄧㄚ   
學問、文章或書畫等別出心裁、有所創新,而自成一種風格。唐˙劉知幾˙史通˙卷二˙載言:又詩人之什,自成一家,故風雅比興,非三傳所取。亦作自出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