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市 110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
二、 | 實施對象:本市公立各國民小學;實施期程: 110 年 10 月至 111 年 1 月;實施重點:推動學校運用共同備課、觀課及議課等方式提升教與學之品質。 |
三、 | 申請方式:請有到校服務需求之學校逕至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網站( http://ceag.tyc.edu.tw )申請填報。 |
四、 | 申請時間: 110 年 9 月 13 日至 9 月 17 日。 |
五、 | 本案共計規劃 33 場次,各校得視學校課程發展需求,上網選填至多 3 場次(以不同領域/議題為限);後續本局將依全市整體教育發展需要,規劃並排定到校服務學校與場次,審核結果由本局於 110 年 9 月份另案發文公告。 |